自开假罚单预防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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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7:2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崔静 通讯员 田维祎)彭水县的司机谢成才有点怪,他预先自己给自己开了一张“罚单”备用,想以此逃避交警处罚,结果把自己“罚”进了拘留所。昨日,谢成才因买卖、使用伪造的公文、证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货车上发现一本假罚单
5月8日上午,酉阳县交警大队直属中队在国道319线酉阳境内小坝路段,从渝B36138中型货车搜查出一本《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内页大约有五六十张“罚单”,分别盖有彭水、武隆、涪陵等区县交管部门和市十六、十八交警支队的公章。交警随后确认,这些罚单全是假货。 买假罚单为预防罚款 据调查,驾驶员谢成才是彭水县保家大河鹿山居委会人,为“预防”交警处罚,今年4月6日,他在重庆朝天门花50元钱买了这本《处罚决定书》。酉阳交警部门称,以前的交通法规中,有“同一种违章24小时不重复处罚”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在新的《道路安全法》中取消了,但谢成才自己却不知道。 上个月曾“栽过水” 据交代,谢成才上个月也曾在彭水境内使用假罚单并“栽了水”。上月,彭水县交警检查车辆时,怀疑谢某出示的盖有酉阳县交警大队公章的“罚单”有假,便发传真到酉阳交警部门核实,经确认是伪造的,彭水交警对谢某处以罚款。这次,谢某想在酉阳境内故伎重施,没想到酉阳交警部门早有准备。他们将彭水方面传真来的伪造“罚单”复印发到各民警手中,要求上路检查交通安全时注意检查,此次“按图索骥”果然抓个了正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