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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记者涉嫌敲诈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7: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要求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各报社汲取教训,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并纠正,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通报》指出,2004年6月,《中国食品质量报》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四川记者站,并于2005年7月任命汪启明(刑满释放人员)为该非法记者站的副站长,在四川非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2006年1月3日,汪启明指使其在四川非法聘用的人员,将20头生猪拖到乐山市井研县城郊某猪场内注水后转运到井研食品公司销售,并将注水、转运、销售的整个过程及井研食品公司外部环境拍摄成录像带。随后汪启明利用录像带以“曝光”相要挟,妄图对井研食品公司敲诈30万元,未成功。

  2003年6月,一名宝马车主在浙江省石油总公司某加油站加油后,发动机出现故障,车主提出索赔一辆新宝马车,双方协商未果。宝马车主将此事反映给《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后,原站长孟怀虎将一篇批评报道传真给浙江省石油总公司,要求公司“阅后见报”。浙江省石油总公司知道其内容失实,但为避免媒体的报道,应孟怀虎的要求,最终付给孟怀虎35万元,孟怀虎将其中17万元交给宝马车主作为赔偿款,余下18万元放在记者站账户内。

  卜军案发前为《经济日报农村版》浙江记者站副站长。2003年年初,卜军在《消费日报》浙江记者站工作期间,与另一犯罪嫌疑人程成一起,以帮助“曝光”一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领导的重视为名,骗取受害人“曝光费”1.8万元。2003年5月,卜军和程成以同样手段骗取浙江省松阳县某村村民“曝光费”4万元,并伪造《消费日报》浙江记者站内参。

  2005年12月4日,《中国工业报》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以河南省光山县建设局存在问题相要挟,向该单位索要现金2万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4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就相关报社和记者的违规违法问题,做出相应处理,对《中国食品质量报》和《中华工商时报》进行了行政处罚,撤销了其违规设立的记者站,吊销涉嫌犯罪记者的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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