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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考生靜心迎考 本月22日起南京全城夜间禁噪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7:4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市环保部昨天发布“禁噪公告”,宣布从本月22日起到6月21日,我市将全面禁止产生噪音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在全城范围内“缉拿”夜间的“大嗓门”。

  记者了解到,市环保部门决定自5月22目22时至6月21日6时,在全市城镇(城区及郊县县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包括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
域内,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6月7日至10目和6月17日至20日的白天,在全市高考和中考考场所在单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必须全天候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据悉,由于今年市政工程项目集中,对于广大施工单位来说,在上述严控施工噪声污染期间,确因特殊原因,如浇灌等必须连续的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须妥善安置施工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提供安静的住宿和学习条件,并提前3至7天向施工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六城区及雨花台、栖霞区报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核准,浦口、六合(包括大厂片)、江宁区及溧水、高淳县由所在区、县环保局核准,报市环保局施工噪声管理办公室备案。另外,即使工地附近没有考点,但只要住有一个考生,施工单位也都不得施工。

  而对于“家有考生”的市民来说,此时应留意周围施工工地的作业情况及张贴的通告,如果发现在“禁噪”期间工地有施工迹象的,可以提前向所在区域内的环保部门或街道告知,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安置考生的合理要求。环保部门表示,在“禁噪”期间,若当晚有超过3名以上的市民电话投诉,环保部门将向施工单位协调,在协调未果之前施工单位一律停工。

  另外,根据以往查处情况,除了夜间工地外,家庭装修也是“禁噪”期间市民投诉的热点。对此,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士解释说,室内装修产生的社会生活噪音,由公安部门监督管理。凡是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且采用电锯、电钻、电刨等高噪音工具的,公安部门可责令改正,不听劝阻可处以500元罚款。

  “禁噪”期间,除了www.njhb. gov.cn网站上将提前公布允许夜间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外,市环境监察支队还将在中、高考期间组织夜间巡查,每天实行专人值班。特别是在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周围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对考生住居的宾馆等周围进行重点巡查。

  同时,市环境投诉电话12369对考生及其家长反映噪声污染的投诉,将及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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