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移交市属国企社会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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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0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12日,在株洲市国有企业改革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会上,该市市属国有企业办的社会职能被移交给各区政府,该市4区分别同市国资公司及市国企改革办签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资产和有关费用移交协议。 株洲市市属国企社会职能将分离移交给所在地政府,5月底前要全面到位:离休干部由区政府老干局接收;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社区提供档
王兴夏 李支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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