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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较好 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新一轮沿江开发,沿江环境尤其是长江水环境情况如何?记者从省沿江办获悉:目前,长江干流水质较好,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沿江主要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2005年,长江干流11个断面有10个断面水质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入江支流劣Ⅴ类断面所占比例比2000年明显下降,降幅达39.9%。

  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保持长江的“健康生命”,是我省沿江开发的
明确目标。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对此都作出过重要批示。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近年来不断加大,去年6月正式实施的《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首次把“环保优先”确立为法律原则,明确沿江地区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规定沿江地区县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实现环保任期目标负主要责任,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主要负责人政绩的主要内容。今年,我省在每月开展长江干流11个控制断面和25条入江支流监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苏锡常入江支流的监测,由单一的水质监测扩展为水质和污染物入江量同时监测。

  在开发中保护好长江,我省严把沿江地区新建项目审批关,各地环保部门对工艺上达不到一级排放标准或超环境容量的化工、印染项目不予审批。2005年,省和沿江地区环保部门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新项目200多个,到今年底,长江流域所有印染企业污染排放物必须达到严于国家标准的江苏地方一级标准。沿江地区已经开展了两轮循环经济试点,有700多家工业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8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体系,实现了增产、增效、节能、治污。

  在沿江产业发展过程中,相应的环境监管工作得到加强。从2005年10月1日起,长江以南地区禁止新建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从今年起,长江以北地区不得建设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有污染的化工项目。今年,沿江各省辖市都要在一个以上的开发区进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全面制定化工等重点开发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防突发性事故发生。(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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