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杀人狂昨领死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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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39 沈阳晚报 | |||||||||
文着蓝色眼线、后背布满钟馗文身,扬言要连杀百人。一个28岁的杀人恶魔行凶后,竟在作案现场的墙壁上,用锐器刻下如此骇人的杀人计划。5月15日,阎辉被沈阳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案件回放
墙上写血书要杀百人 去年10月8日13时许,阎辉跟踪李女士行至家楼门口。李女士进屋后没关房门,阎辉推门入室,用刀逼住李女士将其捆绑后,连刺数刀致其死亡,并抢走财物。 10月25日17时许,阎辉又跟踪一名女青年来到出租房,借被害人出门倒垃圾之机,强行闯入室内,连刺被害人数刀,致对方当场死亡,抢走财物。 行凶后,阎辉竟在作案现场的墙上,用锐器刻下一行字:“杀100人!” 专家分析 心理变态是惨案祸根 当年10月27日,警方确定阎辉在铁西区应昌街一出租房内居住,将其抓获。阎辉被抓后还说出更惊人的内幕:原来,阎辉尾随两名妇女入室杀人抢劫只是为了练胆,他已经瞄准下一个被害目标——开着奔驰车的某老板。据其交代,杀害两名被害人后,他并没急于离开,而是握着凶器守在作案现场待了一个小时。 中国刑警学院犯罪心理学教授康杰表示,从阎辉的行为来看,其具有心理变态和反社会倾向。这类人因为挫败感而不善与人沟通,对自己的内心体验找不到合理合法的排解途径,导致其社会交往困难,不能与人和谐相处。所以,最终发展成这种反社会的、极具危害性的系列性作案。本报记者王野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