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立法保护民国建筑 将涉及248处320余幢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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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4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南京民国建筑保护立法终于启动。昨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将对《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这也意味着,南京人备加关注的民国老建筑,今后将再也不能随便破坏。 此次立法,将对248处、320余幢重要的民国建筑进行集中保护立法,这些重要建筑包括民国首都特有职能、等级相对较高的各类民国建筑、在城市中心区、重要空间节点、城
记者了解到,在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形成的关于《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的初审意见中,对市、区、县等各级政府都明确了保护责任,必须对所在范围内的重要近现代建筑提供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同时,对于“重要近现代建筑”的时间年限,还给出了明确限定: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之间的重要建筑。 可是,也有专家对此提出了争议:比如,如果该年限界定审议通过,那么,具有极大历史意义和建筑意义的南京长江大桥,建国后第一个外商投资的华东第一高楼金陵饭店,这些对南京人来说,无疑是“举足轻重”的重要建筑,将因为建筑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关系,而进不了条例保护的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