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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办教育十杰候选人涉嫌挪用亿元巨资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1:35 国际在线

  王庆茂简介

  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王庆茂是中共党员,还曾担任过冶金部直属的一个地市级矿山的党委副书记,但20年前在矿山工作了9年的他,却毅然辞职来到深圳,从一名最普通的打工者做起,20年后,他的头衔多了很多: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总经理,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的董事长,深圳市三届政协常委、深圳市总商会副会
长、中华职教社深圳分社副总干事,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执行会长等等。他还被推举为“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候选人。

  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前董事长王庆茂挪用巨额资金案昨天(15)再次开庭,针对检方控其涉嫌挪用亿元资金的指控,其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继去年9月6日第一次开庭进行了法庭调查后,“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候选者之一、深圳市三届政协常委、有着“深圳陈嘉庚”之称的王庆茂昨日再次出现在被告席上,他微笑着朝旁听席上的家人招手致意,但家属的神情开始沉重。

  是挪用巨资还是正常账目往来?

  昨日,检察机关指控称: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王庆茂利用其任深圳市华茂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华茂)等多家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条件,指使学校财务将本应存入学校账户的教育储备金人民币9772万余元、港元466万余元,直接存入其个人及家属投资注册的深圳市旺海怡康公司账户,供其个人投资发展使用。截至2004年12月王庆茂挪用至旺海怡康公司的资金仍有人民币7512万余元、港元302万余元未退还华茂实验等学校。

  另外,学校其他教育经费也被其挪用。1996年9月至2004年8月1日,王庆茂利用其任华茂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条件,指使学校财务人员将学校教育经费多次以“往来款”的名义转入其个人及家属投资的多家公司。截至2004年11月30日,尚有人民币4825万余元未退回。

  王被捕前是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海怡康公司)等8家民营企业的老板,亦同时是华茂等5所学校的董事长,因此,王庆茂辩称,由于旺海怡康公司和华茂的关系是父子关系,后者为前者提供多达2.6亿多元的资金支持。正是旺海怡康的强大资金支持,华茂才得以正常办学,因此,华茂还账是理所当然的。且由于华茂的基础是民企,而民企在财务管理上相对灵活,具体操作往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检方说根据1999年实施的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教育费用。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收益应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而王庆茂的辩护人则认为,根据200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产权应该载明;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且“旺海怡康占用了华茂1.5亿元的资金,但也为华茂垫付了2.6亿元;尽管王庆茂和华茂存在资金使用的违规和违纪行为,但是违规违纪不等于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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