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建立错案追究制 形成错案会做相关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4: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6日电 在今天上午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大家关心的冤假错案问题,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公安机关建立了错案追究制,一旦形成错案,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会做出相关的赔偿结果。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说,现有的冤假错案,公安部都向外部作了通报。至于如何处理,其中问题很复杂,因为涉及到公检法三家,而不仅仅是公安机关如何善后,还涉
武和平表示,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要运用法律资源,保护受侵害人的权益,同时也要依法保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达到不枉不纵,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公安机关建立了错案追究制,一旦形成错案,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会做出相关的赔偿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