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作报销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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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4: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熊焱)国家税务总局和民航总局昨天下发通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D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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