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买卖人民币可委托旅行社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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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5:14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据台湾媒体报道,从5月15日起,金门、马祖地区的交易人可委托旅行社或领队代办买卖人民币,中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也可在金马地区的机场或码头申请设立人民币现钞买卖的永久业务点,每次出入境兑换限额是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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