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称力争三五年后各地最低工资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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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最低工资的话题昨天又有新说法:《中国经济周刊》昨刊发全国总工会来文。文章解释了工会部门在建立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中所承担的职能和发挥的作用,也提到“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水平,一些用人单位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文章认为,到目前为止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但是,在最低工资制度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少数地区没有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将劳动者的“三险一金”纳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水平,一些用人单位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针对这些问题,全国总工会将再次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会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地方建立正常调整机制;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逐步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