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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方便“烧”路点火者被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6:59 海峡都市报

  N董加固

  本报讯杂草丛生挡路,为图方便上山,点火要“烧”出一条路,结果引发一场森林火灾。日前,年仅21岁的罗某,为此换来3年有期徒刑。

  2月4日上午10时许,罗某与苏某在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苏夫人姑庙后山游玩,在
半山腰见杂草丛生,挡住去路。为了方便继续上山,罗某向苏某借打火机,用打火机点燃挡住去路的杂草,试图烧出一条路方便行走,后因火势太大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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