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奖励农村教师人均每月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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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6:59 海峡都市报 | |||||||||
N魏国安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石狮市政府自今年起,将拨出专款,设立“农村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奖励金”,根据农村各中小学校公办教师人数,按人均每月200元、每学期6个月进行拨款;各学校将对教师进行考核,分等级发放。
此次纳入奖励的农村学校有:永宁镇、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等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包括素质教育基地)和宝盖镇坑东小学、塘头小学、上浦小学、玉浦小学等。“奖励金”从2006年春季开始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