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埭交警拍照防“替罪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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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6:59 海峡都市报 | |||||||||
N康启荣/赖剑波/蒋灿阳 本报讯 今后,如再遇上有摩托车驾驶员碰上临检时,声称忘记带驾驶证的,晋江交警陈埭中队将采取现场拍照留证的方式,将驾驶员连同车辆一同拍下。据陈埭交警中队负责人昨日介绍,此举目的在于防止一些没有驾驶证的驾驶员签他人名字,再让有证者顶替接受处罚。
陈埭中队负责人介绍说,在对“忘记”带驾驶证的驾驶员进行现场拍照后,将把照片进行归类存档,当驾驶员前来处理罚单时,窗口工作人员再从电脑中调出照片现场进行比对。该负责人表示,前两天试行该办法时,已有几名“替罪羊”乖乖认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