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检 重头锁定出租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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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1:1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金奉乾 为您报道昨日,甘肃省消防总队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发出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各地消防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出租屋火灾多发势头。 根据省消防总队的调查,发现目前全省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重重:失火建筑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私拉乱接电线,用火用电器具紧贴可燃材料。没有明确和落实房屋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村委会、镇政府没有按照《消防法》要求认真开展
通知要求,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的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出租屋集中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要依法督促打通疏散逃生通道,拆除易燃有毒分隔材料和违章建筑,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