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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跳楼扰乱社会秩序被拘7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1:51 都市快报

  昨天下午5时,屡次闹着要跳楼的曹某被押上警车———因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曹某被警方治安拘留7天。他也成了宁波市因跳楼扰乱社会秩序被处理的第一人。

  福州、绍兴、宁波……这个广东籍男子曹某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已在各地多次爬上酒店高层楼顶,扬言要跳楼,原因是女友卷走了他“几十万元存款”后不知所终。

  第4次爬上宁波的高楼

  前天中午12时许,曹某又爬上宁波江东某大酒店33层楼顶,这是他第4次在宁波“上演”跳楼。第一时间赶到的百丈派出所民警愕然发现,坐在楼顶外墙上的是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一个多月前曾3次在宁波市制造过“跳楼”事件的广东人曹某。因为这3次事件中有两次发生在百丈派出所辖区内,全所民警对曹某可谓印象深刻。

  和前几次一样,江东公安、消防等部门经过1个多小时劝说,民警趁其不备,突然将曹某控制住。后经医生鉴定:曹某的精神没问题。

  两个月不到7次要跳楼

  据了解,曹某今年29岁,曾当过武警。3月19日:在宁波江东现代大酒店顶层扬言跳楼;

  3月24日:在鄞州人民医院新大楼楼顶称要跳楼;

  3月29日:在宁波大酒店24层楼窗外扬言跳楼;

  5月15日:在江东某酒店33层楼顶声称要跳楼……

  据媒体报道,曹某还曾在福州、杭州、绍兴等地爬上高楼扬言要跳楼。

  听说已违法马上认错

  “跳楼救你是警方职责所在,第一次救你,想让你振作起来,但你一再采取这种偏激的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要受到处罚的。”一听民警说这话,曹某沉默了两分钟后,向民警道歉,说:“我错了,我以后不到宁波,离开浙江……”

  认错归认错,鉴于曹某的多次跳楼行为,警方还是依法对曹某做出治安拘留7天的处理。

  (通讯员梦童光明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见习)段琼蕾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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