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个人账户追收超速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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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4:2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宇)高速路上超速被查获后,当事人却一直未缴纳500元罚款。昨天下午,渝北区法院执行局开始强制执行,在银行查实车辆所有人张某的银行账户,当场冻结其账户内6000余元资金,并由银行通知张某本人。张某闻讯后到场,表示接受处理。本来只缴纳500元罚款,经张某这么一拖,应缴罚款、滞纳金和法院执行费共计3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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