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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印章 居委会出纳取款20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4:27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杨龙 实习生 杨峥)掌管居委会财务大权,出纳却私刻印章将居委会的存款206万元骗出。导致101万元无法收回。12日,市三中院判决银行赔偿42万,居委会埋单59万元。

  记者昨日从市三中院获悉,涪陵区某居委会出纳张文钊(已被判刑),从2003年10月8日至2004年5月24日期间,私刻居委会的财务专用章和会计私章,然后以开出现金支票或
转账支票的方式,分9次从涪陵三家银行骗取出居委会的存款共计人民币206万元。

  直到2004年7月,张挪用资金的情况才被居委会发现,张随后被刑拘。其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及张交回现金共计60余万元。居委会最终在其中一家银行的存款损失101万余元。

  据了解,该行曾按季度向居委会发出3次存款余额对账单,但居委会均在对账单回单上注明“核对相符”,并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

  在张落网后,居委会认为该银行未尽到谨慎审查印章真伪的义务有过错,请求法院判令银行予以赔偿。

  市三中院最后判定,银行赔偿存款损失42万元,其余59万元损失由居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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