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滴眼液标注不规范 武汉强制召回“帕利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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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5: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杨涛 通讯员 罗志 实习生 魏婷 报道:日前,一款进口滴眼液因有效期标注不规范,在武汉遭遇强制召回。据悉,对“问题药品”依法强制召回,这在我国还是第一例。 该批滴眼液标称为“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商品名:帕利百)”,为爱力根爱尔兰制药公司生产,我国批准的有效期为2年。
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滴眼液标示“生产日期2004年12月,有效期至2006年12月”,看似符合2年有效期,实则涉嫌多标一个月,因为如果该药在2004年12月1日生产,那么它在2006年11月30日即已到期(所以正确的标示应为“有效期至2006年11月”)。这类看似不规范的小问题,会对患者用药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据悉,存在同样“说明问题”的进口滴眼液共有三批次、925支,规格均为5ml/支。 今年4月,武汉市制定《限期召回违法药品的暂行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决定对包装不规范等7类问题药品实施政府监督下的“强制召回”制度。问题滴眼液是武汉、也是全国首个由政府强制召回的药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