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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开药店至少间隔300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划(2006年-2010年)》,该规划在3月29日邀请各界公开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并完成,从即日起正式实施。

  《规划》适用于成都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变更。规划中对区域的划分以乡镇(街道)行政区域为一个基本单位,药品零售企
业的设置根据当地所属区域的类型而定。依据城镇建成区面积、人口总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建设进程、地理环境等因素,参考人口流量,设置A、B、C三种区域类型。

  其中A类区域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的街道(分非涉农街道和涉农街道)。在此区域内,五城区和高新区的非涉农街道,按每万人不超过两个零售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300米以上进行设置。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涉农街道,按每万人不超过5个零售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400米以上进行设置。

  规划指出,对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已饱和区域内新药店的设置予以限制,鼓励到未饱和的区域开设药店,鼓励现有药店向未饱和的区域变更经营地址。 记者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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