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结婚两年大四学生闹分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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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立案,原因是无固定收入,婚姻难以维系 早报讯 一对在校大学生草率结婚后,生活没有着落,成绩急剧下降,婚姻难以维系。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不成后,昨天,女方再次将丈夫告到南京玄武区法院,要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男女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的离婚案。
今年26岁的王秀兰是苏北人,现在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读大四。她诉称,2002年9月,她考入现在就读的这所大学后,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聚会上,认识了与她同年考入该校法律系的新生程志刚。 程志刚来自东北,比王秀兰大1岁。王秀兰说。新生聚会不久,程志刚经常借故找到王秀兰,不是约吃饭,就是邀请到舞厅跳舞。因为第一印象不错,对程志刚的邀请,王秀兰每请必到。2003年10月,刚上大二的王秀兰、程志刚,趁新《婚姻登记条例》刚实施,通过“熟人”关系,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可结婚一年后,各种矛盾就出现了。”王秀兰说,因为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给的生活费及自己平时打工挣来的钱,付了房租后,就所剩无几。为此,他们不得不多次搬家,住房条件也越来越差。每搬一次家,两人就要闹一次别扭。 没有固定收入,又居无定所,直接影响到了这两人的学业。第二学年期末考试,程志刚有1门功课补考,王秀兰则补考2门,而且都是主修课。 去年10月,进入四年级的王秀兰以感情破裂为由,将程志刚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后因程志刚苦苦哀求,王秀兰撤诉。不久前,王秀兰再次将程志刚告上南京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据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