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商局查7类商业贿赂 举报有功人员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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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8:23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杨幸慈通讯员李保华吴杰鹏)省工商局透露,即日起到明年3月,工商部门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惩7类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治理重点分别是:医药购销、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商业贸易和图书发行等行业和领域。工商部门将严厉打击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
工商部门欢迎群众举报,并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举报电话:省工商局:027-86773026;武汉市工商局:027-85633037。 链接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给予或收受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二是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名义,给予或收受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三是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个人附赠一定数量的现金或物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