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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失地农民社保接轨城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8:39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白昕)土地是农民的根,没了土地就等于没了饭碗,但浑南的农民们在失去土地后,日子反而更红火了。5月16日,记者从浑南新区管委会获悉,新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社会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养老保险与城市接轨

  据介绍,浑南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浑南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接轨。即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下失地农民直接参加市统筹;男46周岁、女41周岁以上不符合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人员,实行新区统筹养老保障。新区建立养老金预留制度,在缴费方式上结合自身特点,实行趸交,参加新区统筹人员一次性缴费15年,参加市统筹人员个人预缴3年的养老金。参保资金个人、集体、新区财政共同负担,各占三分之一。2006年新区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在五三、浑河站东街道的5村近3000人中全面推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使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能够享受稳定的社会保障。

  劳动技能培训入人心

  就业是民生之本,新区开展了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以失地农民为主要对象的就业和社保服务站,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和村委会设立了就业和社保联络员,全方位搭建了就业服务平台,实现用工信息同步共享。各劳动力市场和社保服务站常年开办中国结编织、电焊工、钳工、车工、计算机操作员、中式面点师等各类培训班,参加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达10000多人次。失地农民有望参加城市医保

  2005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新区全面建立和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辖三个街道应参加合作医疗人口参合率达91%。区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补助30元,在全市最高。新区还拟在有条件的村通过集体资产量化为失地农民缴纳城市社会

医疗保险金,直接参加城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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