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4级社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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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8:4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崔宪伟记者张璐实习生张亚薇)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近日对已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工伤1—4级社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做出规定。 因企业破产、撤销已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由中介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业病)1—4级人员,目前尚未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可依据《关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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