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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取消公安派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1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改革益处

  ■市公安局对所辖分局享有垂直管理权

  ■解决了机关臃肿一线力量短缺等问题

  ■提高效率缩短警务指挥警令传递链条

  ■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建良性竞争机制

  尚存问题

  ■警力已整合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民警素质尚难达到要求有待提高

  ■简单取消造成上下不顺工作不便

  5月15日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与其他城市一样,各种社会机能正常地运转着。所不同的是,别的城市必不可少的单位—————公安派出所,大庆市却没有,而且,从去年1月4日开始就已经没有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撤销派出所都是大胆之举。

  “这是经过反复调研、深思熟虑后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不是‘一拍脑门’的轻率之举。”大庆市公安局局长曹力伟说。

  身份转变机关警员下片入户

  领导体制不顺、指挥环节多、一线警力少、警种分工过细、警力配置不尽合理、内在机制缺乏活力等弊端,一直困扰着大庆市公安机关。

  “所有这些公安警务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归根到底其实就是警力下沉问题。”

  曹力伟局长的话,可以用一组数据来证实。近几年,大庆市全年综合刑事发案在1.5万至2万起之间,因油而生的侵害油田、破坏盗窃油田生产设施犯罪以及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截至2005年6月底,大庆市公安局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正式警察只有3866人。而在基层实战第一线的警力还不到二分之一,大部分警力滞留在上层机关。

  一方面是油城治安的复杂形势,一方面是传统的警务体制和机制,让大庆市公安局党组班子感到:改革势在必行。

  据了解,大庆市公安局自1979年建局以来,经历了一系列小的调整和大的改革,但都没有对警务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变,没有从深层次上触动公安工作的运行方式。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以及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都提出,要全面落实城市公安分局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精简机构,减少层次,合理配置警力,使警力向一线实战部门倾斜。

  “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定,大庆该怎么办?”在2004年6月,大庆市公安局党组会上,这个问题被郑重提出。

  大刀阔斧新政既换汤又换药

  分人、分产、搬家,去年1月1日至3日,大庆市公安机关整整“乱”了3天,当地所有搬家公司的车倾巢出动。

  是年1月4日这一天,大庆市的很多市民都不会忘记,当他们清晨走上街头时发现,在他们视线里悬挂了几十年的70个派出所的牌子,竟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20个崭新的公安分局。

  老百姓不知道的是,决定的做出远没有搬家这么简单。

  从2004年8月,市公安局党组第一次讨论改革,到2005年1月1日,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分别宣布处、科级任命,经过了5个月的时间。

  2004年12月,大庆市委作出了《中共大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从组织上保证了实行市公安局对城市公安分局人、财、物垂直管理的体制。

  改革后,区委、区政法委对本地城市公安分局的业务工作具有协调、指导权,对干部管理具有监督、建议权。公安分局正职由市委管理,任免由市公安局党委提名呈报,征求所在区委意见;科级干部由市公安局党委管理任免。农村派出所由县公安局直接管理,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大庆市公安局对所辖分局有了垂直管理权。

  局内人讲:“一天内,二线变一线。”改变过去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3层管理为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两层管理。根据地理位置和治安特点,在市区设立了20个公安分局(含两个专业分局)。新分局原则上辖区不超过10万人,主要出警半径不超过10分钟,民警编制在100至150名之间,行使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职权。

  之所以保留分局而不是派出所,曹力伟的解释是:分局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能够同时履行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职权,有利于公安职能作用的发挥。

  改革对民警们最大的影响是,一夜之间,警官变成了警员。

  新的分局内部实行“三警种、一部门”建制,即: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和法制综合,又称为“三队一科”。分局班子由局长、政委、3个副局长和法制综合科长(兼纪委书记)组成。局长负责全面工作,政委主抓队伍建设并分管法制综合科,3个副局长分别具体负责3个警种工作。

  警力配备原则上3个警种分别占30%,综合科占10%,各分局以满负荷为标准可做适当调整,保证90%左右的警力在一线。

  “拆庙撤神”真正实现警力下沉

  曹力伟说:“改革不是搬桌子、换房子、改牌子,而是清脑子、找路子、迈步子。”民警们则说:“这次改革真是大翻个儿了。”

  通过改革,大庆市公安局对城区分局在干部任用、警力配备、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就有了绝对的自主权,实现了由协调指导权向直接管理权的根本性转变,也使得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市区人口状况和治安复杂程度的变化进行警力调配。

  改革前,原萨尔图分局辖区实有35万人,警力671名;而原让胡路分局辖区实有50万人,警力才565人,且行业场所数量和治安复杂程度都超过萨尔图分局辖区。虽然让胡路分局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大于萨尔图分局,但受管理体制限制,市局无法对其进行编制和警力的调整补充。改革后,市局调整编制197名和相应警力充实到让胡路区6个分局,使得该地区警力不足的矛盾得以缓解。

  改革还解决了机关臃肿、部门林立、基层实战执法力量严重短缺的问题。

  改革前,市公安局机关22个部门,分局县局机关基本与市局对应设置,在16至18个之间。过多的内设机构,导致指挥人员和行政人员占总警力的比重较大,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比例失衡。通过改革,仅分局县局的行政人员就减少了715人,比原来减少了80.6%;执法人员增加了1116人,比原来增加85.5%,真正实现了警力的自然下沉。

  改革还解决了过去警务指挥、警令传递链条过长、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就拿办理一件农转非户口来说吧,以前要经过从派出所管片民警到所长、分局分管局长、市局分管局长等十多个必须的环节。如今,只需经过社区民警调查、户籍内勤审核、局领导审批3个环节,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改革形成了非“田忌赛马”式的竞争机制,各级班子和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

  曹力伟局长以侦破命案为例,“改革后只要是发生命案,分局县局班子成员包括综合科长都会主动赶赴现场,已下班回家的治安民警和社区民警听说后,也都自觉返回单位等待任务,这种积极性在改革前是无法想象的”。

  不同声音问题并非一撤全消

  和其他任何一项改革一样,大庆市公安警务改革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采访中记者听到了一些善意的批评和建议:

  一是,不能彻底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大庆市局目前警力缺编一千余名,从而导致新成立的20个分局程度不同地缺编,尽管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警力,但与实际需要相比仍感警力不足。

  二是,新体制各个岗位对民警的素质要求较高,目前有些民警的能力亟待提高。尤其原来处于“跑龙套”位置的民警,现在一个萝卜顶一个坑儿,显然不适应岗位,甚至无法工作,影响整体。

  三是,在撤销派出所这一问题上目前仍有持不同意见者。有的人认为一下子撤销几十年存在的派出所,一时在感情上接受不了,尤其一些老保安、老居民委主任感情上和习惯上更难以割舍。

  还有人认为,派出所是国家法定的公安派出机构,取消之后造成上下不顺,工作不便,在上级开展评选优秀派出所、抓基层打基础等项活动时会产生麻烦。例如,今年是公安部提出的抓基础工作年,没有派出所的地方怎么办?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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