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作弊 无线电传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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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昨日下午2时,重庆市首例大学生涉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案在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中的窦某、彭某均为西政的自考生。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11月研究生考试报名后,嫌疑人窦某看到有网站出售无线电传输设备,由于英语成绩不好,害怕考研过不了关,窦某打起了“鬼主意”。与朋友彭某和周某商量后,三人出资3000元于去年底到广州买了一套无线电传输设备。
今年1月14日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日子。在当日上午的政治考试中,彭某用微型摄像机将考题进行摄像,然后通过无线电传输至事先租好的房间内,由窦某负责打印出考题,“枪手”刘某负责做题,然后由同伙唐某将答案通过对讲机念给参与作弊的彭某等五人。在政治考试中,五人顺利过关,没有被发现。 当日下午,一位考官在关窗户时,突然听到窗外传来念英语考题答案的声音。这位考官立即警觉起来,向文保分局和学校保卫处报案。根据声音传出来的房间,民警和保安循声而去,找到唐某和大量无线传输设备、器材,并根据唐某交代,将正在参加考试的肖某、李某、胡某三人查获。案发后,窦某、彭某、周某潜逃。今年1月18日,三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方认为,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题属于国家秘密范畴,被告彭某利用考生的身份,用设备将考题在保密期内就偷偷传输出去,侵犯了国家的保密制度。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