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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销售无证药品 上海一医院被立案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3:04 扬子晚报

  新华社电上海海鹰医院公然使用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的无证药品,近日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日前对辖区内民营医院的用药、用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上海海鹰医院公然使用和销售“溶栓克糖胶囊”“益肾消渴胶囊”两种无证药品。这两种无证药品为河南安阳脉管炎医院的医院制剂,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豫药制字
Z04050055号、安卫剂准字(96)7012号。而根据我国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制剂只能在配置医院内部使用,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进入市场后则成为无证药品,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流通对象。

  据了解,上海海鹰医院从2003年起使用“溶栓克糖胶囊”“益肾消渴胶囊”,并曾因此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但2005年1月,这家医院通过邮寄方式再次购进“益肾消渴胶囊”60盒,今年4月以同样方式购进“溶栓克糖胶囊”200盒,擅自在医院内配方使用。目前,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扣押了剩余的无证药品,并对上海海鹰医院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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