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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猛烈批评药品监管漏洞 并呼吁严厉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药监部门若不尽职让其存在有何价值!

  据新华社今日10时专电新华社今日发表《患者的生命在药品监管的漏洞中逝去》,批评药品监管的漏洞。

  评论说,在齐齐哈尔假药事件中,让人们闻之心惊和不解的是,生产假药“亮菌甲
素注射液”而导致广东五名患者死亡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并非一个小作坊,而是一个通过GMP认证的“正规企业”,其所销售的并非“三无”产品,而是合法渠道的“国药准字”号药品。

  人们不禁要问:如此草菅人命的假药,何以能够堂而皇之地从生产企业最终进入医院?在药品生产流通采购的各个环节,监管部门有关人员是否真正尽到了责任?现在看来,正是监管部门的管理漏洞,给了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五个患者的生命就是在这种漏洞中惨然逝去。

  据知情者透露,“齐二药”2002年获得GMP认证,其在2005年改制之前就存在生产环节漏洞。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经认证合格的药品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可是,从目前相关报道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在授予“齐二药”权威认证后,几乎成了监管上的“甩手掌柜”,对其管理问题似乎无从过问。

  药品生产出来后,要投放市场,其必经环节是从企业到药监部门的质量检测,但是,相关部门在检测环节上似乎形同虚设,假药出厂后一路绿灯,堂而皇之地打入医院。患者的鲜活生命,就这样变成了“质检仪器”。假药从生产到上市畅通无阻,充分暴露了药品监管体系的漏洞。

  评论指出,保证市场上流通的药品质量是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如果监管部门缺乏事前防范,总是在无辜的患者付出生命代价后才突击行动,国家设置并由财政供养的药监部门存在的价值何在?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担保者,如果在平时不能尽职尽责,就可能使更多的患者付出生命的惨痛代价。

  评论认为,有效的监管离不开严厉的问责。如果对玩忽职守的监管人员没有足够严厉的处罚,就会助长药品市场的混乱。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对此案深入调查,查清监管环节中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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