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菌甲素昨晨又致一人死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20 北京晚报 | |||||||||
本报综合报道昨日,广东中山三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昨日清晨因使用“齐二药”亮菌甲素假药新致一人死亡,截至目前,因注射假的亮菌甲素共导致5人死亡,另外5位重患者还在抢救中,只有一人康复出院。对此,购进此药的中山三院出面澄清:他们的进药程序与渠道完全符合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医院本身也是受害者。 昨日早晨又一病人死亡
中山三院陈规划院长称,医院当时购进3600支亮菌甲素,现在都不能用了,这些损失医院认了,他们现在考虑最多的不是医院蒙受了多少损失,而是患者的生命。他们正在不惜一切挽救患者的生命,希望剩下5例重患病人能够康复出院。同时,对4月19日后使用过此药的患者进行免费的复查,排查所有的用药者。 医院购药没有选择余地 陈规划表示:“医院不负责药品的检测,只是按规定购进药品,新药有问题我们用的时候也不知道。不少家属找我们讨说法,其实我们也是假药的受害者。” 据悉,中山三院用了几年亮菌甲素,以前的品牌是云南大理生产的。今年4月1日在省卫生厅的药品招标会上,云南大理产的亮菌甲素落标,而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药独家中标。医院购药只能买中标的药品。因此,中山三院在购药问题上是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 医院不可能负责药检 清华大学某教授就此事发表言论时说,医院应该对购买的药品进行检查,以保证药品服用的安全性。 而中山医学院院长兼附属一院直肠肛门外科教授汪建平坚决地讲:“这是不可能的。”他指出,医院的职责在于救助病人,没有义务进行药品检测。再说了,医院要检测几千种药品也不大切合实际,即使检测出来也没有多大的权威性。而且主管部门也没有要求医院检测药品,国际上也无这样的先例。医院只是按照规定对持有三证的药品进行购买。 事件责任人移交广东公安厅 记者昨日获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假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已被移交给广东省公安厅继续调查。 据介绍,假药事件发生后,包括“齐二药”公司供应副厂长郭兴平、采购员纽忠仁、化验主任陈桂芬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立即被警方采取措施。同时另有一批公司相关人员被警方专案组传召问话。另据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一位赵姓化验员透露,公司的化验员都是通过考试选拔上来的,而且化验设备均是从北京和美国购进,非常先进,按正常程序,是完全可以检测出辅料的真伪,至于为何假辅料得以畅通无阻,她则表示:“只能问公司领导”。张影刘艳玲X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