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明到本报接听热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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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34 深圳晚报 | |||||||||
倾听市民建议建设和谐社区 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明到本报接听热线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小区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业主如何处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明天上午9:30~11:00,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戴小明将率该协会法律顾问等有关工
深圳是我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在物业管理产业发展史上,深圳人写下了众多的第一。物业管理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民工作、居住环境,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物业管理是个细节制胜的行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在实际生活中,或是因为管理费、或是因为服务水平、或是围绕业委会的权限等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时有耳闻,甚至出现打斗事件。这些纠纷或事件之所以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双方的误解:部分业主不明白双方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物业公司的个别管理人员欺瞒业主。 物业管理协会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沟通的桥梁。明天上午,市民可就个人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等疑问,拨打本报热线83921111咨询。工作人员同时接受市民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