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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方面应尽快促成协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5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茆雷磊陈斌华)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李维一在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台湾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允许台湾民间旅游行业组织和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尽快达成共识和协议,早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台湾当局交通主管部门最近称,大陆方面至今没有把台湾列为大陆居民旅游目的地,大陆开放赴台旅游观光“只是一句空话”。针对这一说法,李维一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
作上述表示。

  他说,台湾当局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这样讲,如果不是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就是有意混淆视听。

  李维一说,将台湾列为大陆居民旅游目的地,必须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布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去年5月已经受权宣布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和国务院台办今年4月16日已联合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二阶段是解决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涉及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游客的权益保障、突发事件的妥善应对、大陆如何有序向台湾输送游客以及台湾旅游市场有序发展等,这些都需要两岸旅游行业组织沟通协商,达成必要的协议;第三阶段是协商达成协议并已有旅游团出发,这样,国家旅游局就会将台湾列为大陆居民旅游目的地。(完)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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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张坚钟26日在此间表示,大陆方面已就磋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做好了一切准备,希望台湾方面尽快作出积极回应。我们随时欢迎岛内旅游行业民间组织与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进行协商,做出具体安排。大陆居民何时能赴台旅游,要视磋商进展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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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张坚钟今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虽然大陆本月十六日公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但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大陆、台湾双方应该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二是海峡两岸应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做出相应的具体准备和详细安排。为此,大陆居民何时才能实现赴台旅游,要视双方磋商的进展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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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经贸论坛刚刚落下帷幕,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16日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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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参游人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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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16日发布后,一些旅行社的登记客户已超过千人,但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赴台旅游何时成行尚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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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台办24日举行例行记者会,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司司长刘克智在记者会上说,2005年5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这表达了大陆旅游主管部门的心声和强烈愿望,在政策实施上没有任何问题。他表示,旅游主管部门将积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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