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至俄货物普惠证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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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7:00 海峡都市报 | |||||||||
N陈金兰/庄忭靓 本报讯 为使晋江出口至俄罗斯的货物在俄海关顺利通关结汇,避免受阻,昨日晋江检验检疫局提醒,晋江各出口货物至俄罗斯的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即日起,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将有新规定。
据了解,今后出口俄罗斯在原产地证书第十一栏必须列明发证时间、地点,发证机构的名称及印章,该机构签证人员的签名。印章应当印迹清晰,以便必要时核对真伪。签字将作为确认证书真实性的补充依据。此外,自即日起,各检验检疫局在对俄罗斯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第十一栏中加注直属检验检疫局的英文全称FUJIAN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