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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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9: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孙承斌、李亚杰)记者17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在自查自纠和查处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浙江、甘肃、河南、云南、海南、青海等地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
据了解,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刑法修正案草案作进一步研究修改,提出修改完善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修改完善刑法关于洗钱犯罪的规定,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法制办抓紧进行《反垄断法》的审查修改工作,同时,还在积极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的研究修订工作,以及执业药师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