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启动防汛抗旱III级应急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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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姚润丰) 记者17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为加强今年第1号强台风“珍珠”的防御工作,国家防总17日及时启动防汛抗旱III级应急响应,加强了防汛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督促各地抓紧落实防台风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据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彤介绍,国家防总5月16日召开紧急办公会,立即
张志彤说,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党委、政府领导亲自主持,先后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防御1号台风工作。截至17日中午,广东省已转移群众32.68万人,回港的出海船只5万余艘;福建出海船只已全部回港避风,30.7万人安全转移;海南省有1.93万艘渔船安全进港避风;浙江省加强了水库调度和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预警和防范工作;有关地区各水库防汛责任人都已经上岗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已提前降低水位。 与此同时,水利、交通、建设、民政、国土、农业、海洋、气象等部门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按照职责紧急动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早部署了抢险救灾工作。 记者了解到,国家防汛抗旱III级应急响应的主要内容是,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此外,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第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完) 相关专题:台风珍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