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战略转向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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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0:4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致力于重塑区域政策框架,而对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强调,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在5月15日开幕的“中国-欧盟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上所做的表述。
这意味着,中国正在改变上世纪90年代以来偏重经济方面区域平衡发展的政策取向。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开始确立“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进入本世纪以后又从区域开发战略着手,先后提出“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战略。 然而,到2005年,东部10省市、中部6省区、西部12省区和东北三省四大区域占全国GDP份额分别为55:19:17:9,总体上东部比重继续提高,西部地区持平,中部和东北地区略有下降。 而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王新怀在“中国-欧盟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上也表示,目前我国区域发展差距短时间内难以缩小。 与此同时,由于区域政策偏重经济发展的区域平衡,对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品供给的区域平衡关注不够也使得公共服务水平区域差距扩大。 “不管你出生在哪个地区,针对每个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支出应该是大体相同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后凯对本报记者说。 他表示认同王一鸣的判断:中国的“十一五”规划,改变了以往偏重于区域间经济平衡发展的取向,而更强调各区域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控制居民收入水平差距。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在王一鸣看来,就要求规范各级政府职能,政府从市场已经具备功能的经济调节领域退出来,转向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财政资金从生产性和盈利性领域退出来,更多投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保等公共事业;同时,随着财力的增长还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对此,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许宏才指出,为了匹配、落实区域间均衡的公共服务保障,财政部将结合政府职能改革,进一步明确各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 一是属于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中央全额承担,以保证法治、法令统一。 二是属于面向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财政支出责任由省、市、县政府分别承担,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是属于不同级次政府共同管理的事务,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分清主次责任,对具有跨地区“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财政支出责任,由相关地区与上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别承担。 此外,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财力支持。许宏才透露,财政部正研究起草《财政转移支付法》,将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责权划分等财政基本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管理方式创新,简化管理层次也是财政部未来的努力方向。 同时,许宏才也认为,我国地区间无论是从经济基础、经济发展速度还是从财政收支规模、人均财力水平来看,都存在较大差距,这是“多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财政均衡制度改革也还受制于行政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本报记者 孙雷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