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有望享受“第二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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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1: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国 张晓峰)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的《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今后,该市职工凡从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退休,除了能领取到基本养老保险外,还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据介绍,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劳动者退休待遇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被称为“第二养老金”。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称,实行企业年金制,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大举措,不仅可以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障,还可以改进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