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工强拦顺风车载物被碾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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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7:1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龙 通讯员 胡苑玮)修路工拦路,强求搭顺风车装石头,并出言相激。司机一急之下加大油门,将修路工当场碾死。涪陵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处司机有期徒刑6年,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 修路工放言堵车2小时
去年10月12日上午11时,涪陵区张某驾驶着渝B358XX大货车向武隆方向行驶,当行驶到大木林场四方碑工区公路时,车子被修路工周某拦住,“反正你顺路,帮我拉点石头到前面工地去。”由于急着到武隆木根乡去拉菜,张某拒绝了这个要求,双方随后发生了争吵。 周某跑到车头,背对车,伸开双手将车拦住。张某发动车子,推着周某缓慢往前走了十多米。在此修路的周某的儿子冲过来,并把一个手推车挡在公路的中间,张某只得将车停住。周某又和儿子搬了2块石头塞在车轮前,“你不装石头,就在这里堵2小时。” 司机自称气昏猛踩油门 见张某执意要走,周某又背靠在车头上,双手伸开说:“老子反正活了50多岁,有本事从我身上压过”。张某先按了两声喇叭,见周某没有让路的意思,放在油门上的脚一用力,大货车冲过轮子下面的石头,一下子就将周某撞倒在地。随后车轮从周某头上碾过,周某当即死亡。“我当时的确被气昏了头,凭什么要耽误自己的时间给他装石头;路又不是他的,凭什么不准我走?”张某事后交代。 涪陵区法院昨日一审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涪陵区法院刑庭相关人士介绍,由于死者在案件中不正当的拦车,又对张某出言相激,在导致该案发生这一点上,有重大过错,加上张某案发后有自首情节, 所以对张某判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