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次背垃圾下11楼长春一装修工不幸猝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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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17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长春讯15日上午,长春33岁的家装工人冯伟在三个小时内,先后将30余袋每袋重50多公斤的建筑垃圾从11楼背到楼下。就在全部垃圾快要运完时,冯伟突然倒在了一楼的垃圾堆旁,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和冯伟一起干活的刘某介绍,15日上午,他们9人在长春四季阳光小区一户11楼居民家施工,“雇主说,物业规定不能用电梯运送垃圾。我们就把拆的建筑垃圾装到袋里往楼下
16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的四季阳光小区,冯伟施工的11楼住户家中空无一人。小区物业公司的吴经理介绍,出事后,那户人家早就没有人了。冯东说,他只是在事发当天见过雇主一面,而雇主则坚持称这件事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不会赔偿。 记者咨询了多名律师,他们说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在雇佣工人后,不管什么原因,一旦因工作出现人身事故,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如果那名工人真是累死的,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安葬费和抚养费。”律师说。据《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