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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送生 中学无权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56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记者吴晨光

  记者:目前,国家对保送生有何相关规定?

  苟人民:2001年,教育部出台专门规定,哪些学生具有保送资格,2004年做了进一步修订。(记者通过查阅 ,李佳所获得的2004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一等奖,符合教育部
规定的保送条件)。如果学生符合相关规定,可自行向 有关大学申请。能否被提前录取由高校决定。中学的责任是,审核该学生申请材料的真伪,决定是否加盖公章。

  记者:如果有中学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对保送生加以限制,是否违规?

  苟人民:违规,国家保证学生的“教育选择权”。学生有权对此进行申诉。

  记者:您对“保优不保良”现象如何看待?

  苟人民:20世纪90年代,“保良不保优”现象曾一度存在。因为当时哪些学生可以保送,国家并无统一标准,而 是学生所在的地方和中学推荐、决定的。统一标准的出台,也大幅度减少了“走后门保送”及弄虚作假现象。目前,在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对具有被保送资格的学生集中公示。这些措施,对消除保送中不公平的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P1162021)

  哪些学生具备保送资格

  第一类省级优秀学生

  第二类奥赛获奖选手

  第三类竞赛获奖选手

  第四类理科实验班学生

  第五类外国语中学学生

  第六类优秀运动员

  第七类公安英烈子女

  (注:2006年保送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详细信息请登陆中国招生考试之窗查询http://www.edu126.com /new/new117.html) 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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