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无权对保送生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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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0:07 南方周末 | |||||||||
本报记者吴晨光 记者:目前,国家对保送生有何相关规定? 苟人民:2001年,教育部出台专门规定,哪些学生具有保送资格,2004年做了进一步修订。(记者通过查阅 ,李佳所获得的2004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一等奖,符合教育部规
记者:如果有中学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对保送生加以限制,是否违规? 苟人民:违规,国家保证学生的“教育选择权”。学生有权对此进行申诉。 记者:您对“保优不保良”现象如何看待? 苟人民:20世纪90年代,“保良不保优”现象曾一度存在。因为当时哪些学生可以保送,国家并无统一标准,而 是学生所在的地方和中学推荐、决定的。统一标准的出台,也大幅度减少了“走后门保送”及弄虚作假现象。目前,在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对具有被保送资格的学生集中公示。这些措施,对消除保送中不公平的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P1162021) 哪些学生具备保送资格 第一类省级优秀学生 第二类奥赛获奖选手 第三类竞赛获奖选手 第四类理科实验班学生 第五类外国语中学学生 第六类优秀运动员 第七类公安英烈子女 (注:2006年保送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详细信息请登陆中国招生考试之窗查询http://www.edu126.com /new/new1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