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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煤矿持股干部不撤股一律就地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0: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安全生产管理局、省审计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清理中玩“猫腻”的持股干部发出最后通牒,6月30日前必须撤出所有股份,对于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就地免职。

  据介绍,虽然我省已经明确了官员必须从煤矿撤资,但种种迹象表明,许多持股干
部在玩“猫鼠游戏”,一些地方官员名义上把股份退出了,实际转让给了朋友,从资金链上再走一圈就又回到自己的手中。为防止煤矿生产经营中的钱权交易,纠正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省纪委要求在6月30日前,没有全部撤出股份或者还没有撤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撤出所有股份,从即日起到8月底,对煤矿企业中的官商勾结和腐败行为进行复查,特别是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或申报人数明显有差异的地区,复查对象是煤矿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我省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申报登记工作进行核实和处理,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对于“虚假撤股”的违规违纪官员,一经发现一律就地免职,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不积极配合清理纠正工作、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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