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福珠宝行贩卖冒牌“LV”首饰被罚6.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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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1:58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 段爽):于喜来登酒店商场及金域假日酒店商场内设有分店的金福珠宝行,疑因去年三月在湾仔会展国际珠宝展中误入廿多件冒牌“LV”首饰,陈列分店出售期间被海关予以起诉三项管有冒牌商品等罪名,该公司一名女董事17日于九龙城法院认罪,与被告公司合共被罚款六万四千元。 此间媒体今日报道,女被告董事陈香莲,五十七岁,及被告公司金福珠宝有限公司
辩方昨指公司职员在去年珠宝展间,采购商品时只留意了贵金属的纯度等问题,忽略了注册商标的真伪,导致误入冒牌货,而当时职员更以六千一百多元美金购入总共廿七件冒牌“LV”首饰,引致其后犯上本案。辩方补充,“LV”品牌实际于○四年亦正式登记加入了其设计的珠宝商品。 涉案的金福珠宝有限公司合共有多家分店,分别位于尖沙咀国都大厦、喜来登酒店商场及金域假日酒店等。 据案情,五名海关人员于去年九月廿六日进行“放蛇”,分别到上述三家分店,乔装顾客选购首饰,当时海关总共花费六万多元买下部分金饰,完事后随即以“管有应用伪造商标货品罪”等罪名,将各被告逮捕,并带走调查。 案情指,关员当时与品牌代表巡查尖沙咀涉案分店间,发现部分分店的橱窗内陈列有怀疑冒牌货品,单件标价有达一万元,惟经过关员与店员一轮议价后,竟可获得折扣达两千元。而案件初次提讯时,各被告曾指示辩方表示知道该货品为冒牌货品,遂获法庭批准各人保释外出。 原控罪指五名原被告,在去年九月廿六日于尖沙咀金域假日酒店地下分店、喜来登酒店商场地舖及汉口道分店内,管有冒牌LV吊坠及手链以作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