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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点公共场所将按统一标准装监控探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4: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安然)今年年底之前,地铁、大型活动场所出入口等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均将按照统一标准安装监控探头、摄像器材及人脸识别系统等图像采集设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后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及宾馆饭店等场所的录像须保留30天,交通道路、公交枢纽及地铁运营车辆的录像也应保留7天以上,以便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记者从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北
京市将全面整合全市各单位拥有的各类探头,并将在重点地区新建图像采集设备。遇有重大情况,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向各单位无条件调取、使用图像资料。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共有各类摄像头263000个。今后两年中,各有关部门将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起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并尽可能将其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目前全市建设图像信息采集设备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国家机关所在地;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及周边地区;大型农贸市场;全市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停车场(库);重要施工现场;餐饮娱乐场所;主要交通道路;交通枢纽出入口、检票口;地铁车辆及公交车辆。其中,与奥运场馆有关的图像设备将优先建设。在将要出台的法案中,有关部门计划将浴室、商场试衣间等涉及公民私密的地点列为禁止安装摄像头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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