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措施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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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5: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姚东明)南京市房产管理局18日出台《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意见》,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当前部分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无证销售;隐瞒在建工程抵押的事实,违规销售;网上虚拟认购协议或买卖契约,囤积房源;网上公示的销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十种不规范行为,从六月一日起,这些不规范行为一旦查实,房产管理局将责令开发公司和代理销售公司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房产管理部门将暂停该企业办理开发项目的入网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以及该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等手续。有违法行为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将其违规、违法行为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公示,并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