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理念方式等五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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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6: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王永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在18日闭幕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十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就,主要表现为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范围、行政方式等五个方面的变化。 政府的管理理念发生变化,行政基点走向科学。由计划经济的管理理念转变为社会
管理范围发生变化,政府职能渐趋合理。通过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等,使政府从宏观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变到主要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直接从事和干预经济活动转变到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创造市场机制充分而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环境条件上来,从不计代价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转变到促进经济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来。 行政方式发生变化,管理手段不断完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审批事项均削减了一半以上,采取核准和登记备案方式等新的审批方式,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条龙”审批服务、网上审批等。 行政基础发生变化,政府行为日益规范。先后进行了五次力度不同的政府机构改革,强化了从事经济调节监管、社会管理服务的机构,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责交叉,精简了政府工作人员数量,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 干部素质发生变化,行政能力有效提升。建立严格的行政人员或公务员选录机制,凡进入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考试。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成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