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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1:17 信息时报
广州市区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交警自5月16日起严查超标电动车。被查扣的非法车辆装满拖车。陆明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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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讯 (记者 侯静之)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广州市拟从今年8月1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上路行驶,并于近期就此征求民意,然后报呈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发改委就这一规定起草的相关报告书已呈报广州市政府并获批准。报告对
于近年来备受争议的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和上路一事作出具体规定,拟从8月1日起,在广州市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上路行驶。据了解,广州市将于近期开始就相关规定征求民意,然后报呈省政府批准,实施前还将相关规定通告社会。

  对于目前那些已经购买并保有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告中也明确,届时,这些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也一律不办理上牌手续。据了解,这一规定的形成来源于广州市对于全市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摸查报告。据这份报告指出,在今年3月13日,《信息时报》报道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后,有关部门马上展开对于市区电动自行车保有情况的调查。调查中发现,仅天河就有40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每年销出的电动自行车超过一万台,全部由广州市民购买并在市区使用。目前仅天河区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就已经超过5万台,全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10万~15万台之间,并以“惊人速度快速增长”。另外,全市电动自行车最为密集的是天河区和白云区。

  广州市从1998年开始就停止摩托车上牌,而近年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激增,其中多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属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事故频繁,交警部门近期出动大批警力上路查扣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车去年致死6人

  广州交警5月16日起展开专项行动整治超标电动车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交宣 蒋忆军)昨日,交警部门首次以数据形式公布广州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肇事情况。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出现相当数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其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且部分驾驶人不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资格、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冲红灯、随意变线、与行人在人行道混行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对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据统计,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比上年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

  为此,广州市交警从5月16日起专门开展整治行动,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天派出300余名警力,针对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及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行重点整治。

  直击查车现场

  电动车改头换面摇身变成汽油摩托车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广园西路与环市西路交界的交警查车点,两辆挂着“整治非法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横幅的大拖车上已经放满了被依法查扣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其中九成以上都是外形类似女装摩托车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据交警介绍,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远看就像摩托车,迷惑性很强,速度每小时最高可达六七十公里,最容易出事。

  现场所见,这些车除了商家“用心良苦”地用“广州×弛”、“×森”等招牌模仿车牌外,“无刷爬坡王”等强劲动力的卖点再加上精致的外观,确实惹人注意。住在富力桃园的林先生就这样中了招。他说,自己在广园西上班,觉得坐公交车太慢、打的又太贵,所以就动了买电动车的脑筋。“我花3000元买的,才用了不到两个月哦。”林先生捏着扣车罚单欲哭无泪:“商家无良,明知不能开还鼓动我买!”

  就在记者准备结束采访时,一辆外形极像电动自行车的怪车因为在斑马线骑行被拦了下来。交警正准备处罚20元,突然发现这车有些古怪——车尾架下装有一个塑料盒,里面是一升左右的汽油;脚踏旁是一个发动机,还连接着一个矿泉水瓶大小的排气管!原来,这辆车竟是一辆烧油的迷你型摩托车!

  现场交警也吃了一惊,从未见过这么小的汽油轻便摩托车,还改造得这么掩人耳目。无论如何,该车已经属于机动车,“没说的,扣车、罚款。”

  交警答问

  什么才是标准电动自行车

  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三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四是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

  超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区别是什么

  一是无脚踏骑行功能;二是最高设计车速超过了20km/h。

  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吗

  常见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都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因此,这部分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机动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

  目前在路上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范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都未登记上牌,因此不能上路。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并对驾驶员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罚:(一)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罚款500元,并可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二)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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