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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点公共场所将安装电子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1:4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庞海英报道今年年底前,全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及宾馆、饭店等重要部位、重点公共场所将全部安装电子眼、人脸识别系统等图像信息系统。

  监控大屏幕应对突发事件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年底前,
全市重要部位(包括党政机关所在地等)、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等五类场所的电子眼将全部安装完毕,并实现全市联网。届时北京将形成一个电子眼网络,电子警察可通过指挥中心大屏幕实时监控,第一时间应对城市恐怖袭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共有各类摄像头26.3万个。其中,社会各单位自己安装的摄像头占到总数的94.3%,其余的摄像头由政府出资安装。

  地下通道录像要保留30天

  副市长吉林要求,今后,各单位建设的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实时录像功能,采用人脸图像识别、比对功能系统的单位,要将录像资料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重要部位、地下通道、过街天桥以及宾馆、饭店、餐饮、文化娱乐场所和市场等涉及公众聚集的场所,录像存储时间需要保留30天,交通道路、公交枢纽及地铁运营车辆的录像保留7天以上,遇有重大情况,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向各单位无条件调取、使用图像资料。

  据悉,有关图像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即将出台,图像信息的监管单位、具体权责将在法规中明确,浴室、商场试衣间等涉及公民私密的地点将禁止安装摄像头。

  联网范围

  党政机关、国家机关所在地;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及周边地区;大型农贸市场;全市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停车场(库);重要施工现场;餐饮娱乐场所;主要交通道路;交通枢纽出入口、检票口;地铁及公交车辆。其中,与奥运场馆有关的图像设备将优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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