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今年重点关闭四类矿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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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2:36 第一财经日报 | |||||||||
“五一”前后煤矿事故的高频率爆发,让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在昨天急发通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防止麻痹松懈,今年的矿井关闭工作重点瞄准四类“危险”矿井。 来自安监总局调度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4月26日至5月10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4起,包括今年以来第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国家安监总局一位官员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近期发生的数起矿难事故,其背后无不存在着“松懈大意”这一思想根源。虽然今年1至4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63.4%,但“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慎言成绩,多看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一面。 记者发现,在通报中特别列出的6次煤矿事故,无一例外都存在着非法、违法现象。因此,安监总局特地指出:“各地区要采取断然措施,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违法改扩建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此外,今年将继续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规范“资源整合”。 据安监总局上述官员透露,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和非法煤矿,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关键。日前,安监总局已向各产煤省、市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必须认真制定本地区整顿关闭工作规划,并提出今年的矿井关闭计划。 今年煤矿关闭的重点主要包括:煤炭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井;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地方政府规定应予淘汰关闭的矿井;已取得相关证照但管理滑坡、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对于有些煤矿借整合之名拖延、逃避关闭,或在整合期间突击生产,或边施工边生产,安监总局下令有关部门务必要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的监管,严防验收走过场,最终留下事故隐患。 “今年各地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都在加大,但一些地方仍存在非法开采等现象,而这些现象和官煤勾结、监管体制不通畅等都有着直接联系。”中国煤炭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表示,煤矿整顿关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安监总局要想顺利达成“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目标,在思想上不仅不能松懈,反而越是在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越要警钟长鸣。(本报记者侯利红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