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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广场”案还没扯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上午,崇州“面子广场”上诉案在省高院开庭。

  2001年5月29日,盛昌公司与崇阳镇政府签订了两份雕塑工程合同,为崇阳镇在“八仙广场”上建造“八仙过海”大型群雕,雕塑总造价达300万元。工程于2002年5月竣工后,崇阳镇政府欠盛昌公司工程余款22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盛昌公司将崇阳镇政府告上法庭。经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崇阳镇政府支付盛昌公司220万元欠款和部分利息。而盛昌公司因不满
一审判决崇阳镇给付的欠款利息太少,于去年12月6日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昨日庭审中,因上诉方没有新的证据提交,双方代理律师对欠款事实无争议,法庭仅用40多分钟就结束了本次庭审。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试图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崇阳镇政府代理律师称要请示领导后再做决定。

  记者庞山岚见习记者王巧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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